文员求职招聘QQ群 http://www.cgia.cn/news/roll/1587384.html继年2月4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(CFDA)发布“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”后,又于年3月8日在其
但这并不意味着,冬虫夏草没有药用价值。也正因其仍有药用价值,CFDA才把其踢出保健品圈子,但保留了其中药材的身份。
目前,中药的疗效包括中药保健品的功效,都是以古籍的记载为根据,而不愿接受现代科学的试验证明。此前,CFDA关于中药的管理和临床效果的认定也提出,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不必提供人体临床试验的证据。毕竟,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,中药复方已经在临床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经历了人体试验,疗效确切。
某种程度上,这个解释似乎言之有理,因为古籍中的中药复方已经在临床实践中经历了人体试验,也就是在治病中直接用病人进行试验。但在今天的现代医学看来,这还是缺少随机双盲的对照试验,而且缺少确切的统计数据。
如果按照《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》,冬虫夏草也有相当多的古籍记载。冬虫夏草最早见于公元8世纪的《月王药诊》,指其能“治肺部疾病”。到了南北宋,汉族称冬虫夏草为“雪蚕”(北宋《嘉祐杂志》中首载)和“冰蛆”(南宋《癸辛杂识》中首载)。明代中期,李时珍将雪蚕收入《本草纲目·卷三十九》,称其“甘寒无*”,能“解内热渴疾”。
如果以古籍的记载来衡量,那冬虫夏草似乎是具有药物功效的,但并没有记载其有保健品的功效。而《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》就是对中药复方制剂给出了“满足古籍记载,就不必提供临床试验结果和数据”的要求,并未提及其他单一的中药。
因此,CFDA强调对冬虫夏草必须提供对人体健康有特殊功效的证据,说明CFDA终于开始在中药的功效上,无论是治疗还是保健功能的认定上,都开始迈向现代,倾向于用科学试验来检验中药的实际效果。这对于中医药的发展,无疑是好事。从公众健康的角度看,这更是巨大利好。
结语:冬虫夏草被踢出保健品归为药品,并非说冬虫夏草无效,只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它。正是由于冬虫夏草太贵,导致市场上不良商家采用各种方法作假,用胶水、用面粉、用金属粉等,所以才导致冬虫夏草会出现一些负面新闻。我们还是要正确解读它,不夸大不抹黑!
以上内容部分来自:张田勘(学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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